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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省首批次新材料(第一批)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出处: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26年03月16日  点击次数: 

 

各市工信局,自贸试验区有关片区及联动创新区:
  为贯彻落实《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皖政秘〔2023〕243号),根据《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装备函〔2023〕167号,以下简称《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省首批次新材料(第一批)申报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申报重点领域原则上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研制需求目录(2025年版)》,重点支持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化工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稀土功能材料、生物医用及生物降解材料、电子材料、新型能源材料、前沿材料等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新材料创新和产业化推广应用。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应符合《办法》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申请产品应为2025年1月1日以来经用户批量使用(试用)的新材料,需提供产品销售合同,并填写《新材料销售合同及发票清单汇总表》(见附件1),销售合同和发票的产品名称要与申报产品名称一致。
  2.申报产品应由用户单位实际使用,合同购买单位不得为研制单位关联企业和贸易商。
  3. 《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申请报告》要重点提炼产品的技术创新点;查新报告查新点要与申请报告中的技术创新点一致,查新时间原则上在近1年以内;主要技术指标需要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提供近年来与申报产品密切相关的发明专利的,需提供对应专利授权书、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等材料。
  4. 申请单位需明确产品技术水平,按照“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选择填写;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选择“国际先进”填写,在申请报告中予以说明并提供佐证材料。
  5.申报产品需提供不多于5张JPG或GIF格式的彩色电子照片,每张照片为800×600像素,大小在300KB以内。
  6. 申请国际先进及以上水平的项目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①申报产品与国际对标产品的性能及指标对比分析报告,分析报告能够说明申报产品的综合性能和主要技术指标达到或超越国际对标产品、能够实现自主供应(国产化),其中主要技术指标要经过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测试,或在用户验收报告中明确说明国际对标使用情况;
  ②包含国内及国际两个查新范围的项目查新报告;
  ③ 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暂未出具,可先提交企业财务报表,待正式报告出具后及时补交);
  ④申报产品销售合同对应的发票和银行付款凭证;
  ⑤产品若经过专家鉴定会论证或高水平专家推荐,请提供鉴定会结论性意见(含专家签到表、专家联系方式等)或推荐函(参考模板见附件2)pdf扫描件。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 首批次新材料评定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jx.ah.gov.cn/)“工业云—皖事通办用户”,选择“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评定”事项进行申报。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对应申报系统要求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致电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51-62871939)。
  2. 组织审核和现场核查。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二批联动创新区实施省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的决定》(皖政〔2025〕44号)等文件,自贸试验区合肥、芜湖、蚌埠片区和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淮北、淮南、六安、池州、黄山联动创新区(以下统称片区)申报项目由片区进行审核和现场核查,其他区域申报项目由县(区)、市级工信部门审核和现场核查。片区、县(区)工信部门要求100%现场核查,市级工信部门要求不低于50%现场核查,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初审。现场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是否真实、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等。材料初审和现场核查通过后,各市工信局、相关片区正式行文(一式两份)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并附对应的申报评定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
  3. 请各市工信局与各相关片区加强工作统筹和衔接,于2026年3月20日前报送审核人员姓名、职务、手机号等信息,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和审核工作。
  4. 网上申报项目单位端口开放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8时,关闭时间为2026年4月19日24时。市级、县级工信主管部门,相关片区审核端口关闭时间及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8日24时,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魏荣,电话:0551-62871875,邮箱:weirong@ahjxw.gov.cn;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张小路,电话:15212791081,邮箱:zhangxiaolu@ahjxw.gov.cn。 

  附件:1. 新材料销售合同及发票清单汇总表
     2. 专家推荐函(参考模板)
     3. 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评定申报项目汇总表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3月11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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